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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平昌县供销社建立安全工作“责任清单”管理制

  • 时间:2021-09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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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昌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何秀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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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业务重组不断深入对安全工作的新要求,平昌县供销社推行安全工作“四项责任清单”,加大“无死角”管理力度,以“零事故”工作成效,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一是建立对口联系责任清单。层层确立安全工作主管领导,对本部门、本企业、本机构、本辖区的安全工作负责,签订“组织领导责任清单”。建立对口垂直联系机制,上级对下级指导,下级对上级负责。各层级按照安全生产形势独立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和集中防治行动,报上级备案,接受指导、检查和考核。独立核算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防范应急队伍和运行机制,对本部门重大安全隐患防治建立应急援助机制,由上一级统一协调指挥。

二是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。各层级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和需要适时制定“安全工作检查督导清单”,建立安全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。综合运用“四不两直”和“三带三查”等方法,对所辖单位安全工作的组织、监管责任的落实进度和效果,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严督实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问责,及时解决问题并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防控长效措施,让一切安全问题都在掌控之中,防患于未然。

三是建立履责登记报告清单。各层级建立所辖单位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责清单”,全面记录领导干部调研、谋划、部署、指导、检查安全工作情况。推行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年度登记报告制度,以履责清单记录为依据,向本级党组织和理事会书面报告年度安全工作,接受组织考核,作为述职、评先、晋级的重要依据。

四是建立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清单。各班子成员、机关内设机构、经营部、门店柜组人员,必须按照工作属性向单位签订“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清单”,履行岗位工作涉及的安全工作义务,享受履行安全责任带来的权利,承担岗位工作范围内安全事故造成的政治、经济、刑事责任。